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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水声工程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补充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公示(一)的通知

日期:2023-03-30      点击数:


水声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实际推选情况,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的通知》要求,水声工程学院团委现面向水声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公开补充报名“五四”评比表彰参评内容推荐对象。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选推荐参评内容

(一)本科生、研究生“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本科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书”;

(三)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书”以学生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奖项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填写附件2中对应推荐表,命名为“奖项名称+学号姓名”,材料补交截止时间为3301700,材料上交方式见附件3

2.五四红旗团支部”以团支部名义进行申报,奖项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材料补交截止时间为3301700,材料上交方式见附件3

3.学院团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学院团委将组织集中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团委组织集中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书”个人限报一项,不得重复申报;上一年度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书”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原奖项;

(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书”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补充报名请严格按照附件1中参评条件进行选报,报名后学院团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三)第一批资格审查通过对象公示名单详见附件4

(四)除个别特别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之外,原则上2022级本科生不列入本次评优范围,在水声学院团委考察满1年的22级研究生可参评。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水声工程学院团委。

附件1:“五四”表彰评选条件.docx

附件2:各类推荐表.docx

附件3:各类推荐报名邮箱.xlsx

附件4:水声工程学院2022-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部分奖项资格审查公示(一).docx

联系人:龚新越

电话:18280194509


水声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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