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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水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1      点击数:

院属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学院现就2022—2023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1.意义及内容:学年总结是对一年来的学习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学习和工作活动。学年总结包括一年来的情况概述、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今后努力方向。学年总结过程中要有班级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环节。

2.涉及人员:二年级(含)以上各本科班级、硕士班级、博士班级均应开展此项工作。现为博士一年级的硕博连读生随原硕士班级开展总结工作。

3.开展时间:各班利用周末及课余时间开展,应在2023年11月5日12时前进行完毕。

4.开展地点: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教室或研讨室开展总结工作。

5.学年总结工作要求:

1)各班级开展学年总结工作前,应将开展时间、地点报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在所在年级开展学年总结时对所带班级进行巡视。

2)本科班级开展学年总结工作时,应邀请班主任到班级参加总结工作;研究生班级开展学年总结工作时,应邀请研究生辅导员到班级中参加总结工作。

3)个人总结时,每名学生要就自己一年来的学习、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情况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4)在每个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可以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对小组内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陈赓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

1.各年级各项目评优名额见《2022—2023学年度水声学院评优比例和推荐名额》。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拟推荐人选报送学校,每个奖项由学校最终确定不多于10名获奖个人或集体

3.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线上申请的说明

1.线上申报

2022—202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网上办事中心学生评优申请,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有关通知。

2.三好学生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22—2023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

3.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院系列)”。

4.学校各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系列,其中(****系列)为所在学校各学生组织名称。

(五)各项奖项及标兵推荐基本条件

1.三好学生及标兵

1)学习成绩:学年加权平均成绩(纯学习成绩)在85分及以上。

2)申报者原则上应在参评年度内两次均为校奖学金获得者,其中必有一次为一等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年加权平均成绩(纯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上,全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综合测评成绩居全班前30%。

2)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自己,热心为同学服务,处理问题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工作能力,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成绩突出。

3.自强标兵

1)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包含50%)以内。

2)通过参加社会兼职、学校实践岗位等工作,实现求学期间学费生活费自理,不需家庭资助。

3)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在体现自强自立精神、展示哈尔滨工程大学形象、弘扬文明风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创新标兵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5.三好班级及标兵

1)具有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全班同学具有思想上进,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尊师爱校的好班风。

2)全班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全班的平均学习成绩居上等水平。全班平均学习成绩优良率在75%以上,评奖学年内全班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经常开展多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全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认真遵守学校制定的文明课堂、文明寝室、文明食堂的规定;评奖学年内全班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6.优秀寝室及标兵

1)寝室全体同学团结奋进、和谐友爱,互励互助,寝室文明整洁、尚学争先。

2)参评优秀寝室应有良好的学风,能带动整个班级的学风向前发展;参评寝室的所有成员要在评奖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班级进行学年总结工作后,班级同学结合个人总结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推荐。

3.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学院(部)评选,占原学院(部)名额,纸质版与电子表的汇总表在原学院(部)填报并标明现学院(部)名称,网上办事中心学生评优申请需要通过现在学院(部)申报。转专业学生申报其他项目的在原学院(部)评选并申报。

4.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从学院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5.评选条件中要求全班评奖学年内全班成绩无不及格,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6.各奖项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排名,本科二年级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排序,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7.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为在班级、校院学生会、校院研究生会、校院团委等学生组织和2023年度通过校团委年审的学生社团、学生自管团体等团体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

8.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标兵的个人及集体材料进行初审后产生入围答辩名单,统一答辩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于11月5日17:00前在网上自主申报,学年统一将《三好学生汇总表》、《优秀干部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huishengpjpy@163.com。

2.申请三好班级的班级、申请优秀寝室的寝室填写《三好班级汇总表》、《三好班级申报表》及《优秀寝室汇总表》、《优秀寝室申报表》,于11月5日17:00前发至shuishengpjpy@163.com。

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3.申报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的学生,填写相应《标兵信息汇总表》,申报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填写《三好班级标兵申报表》、《优秀寝室标兵申报表》。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申报者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于11月5日17:00前将《标兵信息汇总表》、主要事迹介绍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命名方式:奖项名称+学号姓名(或班号/寝室号))发送至邮箱:shuishengpjpy@163.com。

4.学工联系人:王玮哲,联系电话:137048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