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修订)》(研院函〔2021〕27号)及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对象
2021、2022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被录取考生将在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并获得博士学籍。
二、招生计划
除普通招生计划外,还获批“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自2023年起,学院面向社会考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四)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六)报考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的申请人还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一般应在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七)报考各类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同时满足相应专项招生简章中的报考要求。
四、申请程序
(一)公布成绩排名
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学院公布本单位相关年级的硕士生成绩排名及核算依据。成绩排名作为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导师考核
凡符合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填写《硕博连读生申请和导师考核表》,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并由申请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考核通过、同意接收后方可网上报名。
报考导师以适当方式对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填写考核记录,并结合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对于存在多名考生申报情况的,导师应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排序。
(三)网上报名
导师考核通过后,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0日-12月15日20:00前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填报报考信息和取得学术成果信息。打印《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和《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
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须于2023年12月15日20:00前,通过网报系统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五)复试
1.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选择“秋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
2.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1名秘书进行复试过程记录及数据统计等工作;设监督人员1名,对复试全环节监督,对考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及时反馈。
3.复试内容:
复试应充分参考考生课程成绩排名,并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的考察。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对于成绩排名后30%或有硕士阶段不合格成绩,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申报,但同时须提供导师对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
①研究生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②研究生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受理不少于2项;
③研究生阶段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有效排名)或国家(国际)级科创活动竞赛奖(有效排名)1项。
④其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较好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较大贡献、解决国防需求等显著成果,提供佐证及情况说明,须经学院审核确定。
以上文章和专利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且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同组专家须按照评价标准同时独立打分,确保打分结果客观、准确。对于分组考核的学科,要提前统一评价标准,保证打分尺度一致。 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需至少保存 3 年。评分登记表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完备。
(六)专项计划考生
对报考与军科院、汉江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南海创新发展基地海南专项等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与军科院、汉江实验室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2.海南专项计划,按南海创新发展基地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3.其他新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按相应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在复试中予以考察。
(七)复试结果公示及报送
学院在网站或水声楼3楼教务办公室对面的公示栏中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复试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学校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复试通过人员进行评审,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和导师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拟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
(十)体检
博士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
五、申诉机制
学院须公布监督和举报电话,在招生工作全程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对考核结果存有疑义,可提交书面申诉报告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考核,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解答和受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院长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技术保障组、 资格审查组、各学科复试考核专家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博士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实行回避制度
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招生的相关工作。
(三)落实信息公开
博士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规范材料存档
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应均保存可复查的原始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存储介质在学院留存3年。录取考生的《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在学院留存5年。
七、其他要求
(一)博士生导师的全年招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原则上不可超过学院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
(二)“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应充分利用这种方式,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报考。
(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将于入学后取得博士生学籍,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待遇,其硕士生资助自行终止。若申请人中止博士学业,须返还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差额部分。
(四)高年级硕士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可在博士入学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否则不再允许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参加“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六)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经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
(七)有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的博导须先保证完成专项招生计划。
(八)根据学校出台的新版博士资助体系文件要求,导师招收的第3名及以上博士生,建议申报科研博士。
八、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23年11月19日前 |
公布成绩排名及核算依据,申报者到学院教务办查询成绩排名。 |
2023年11月20日-12月15日20:00 |
导师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 |
2023年12月15日20:00前 |
考生通过网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5日 |
学院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需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缴纳 “秋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100元 |
2024年1月5日 |
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九、申请人可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学院教务办查询本年度招生简章、成绩排名等相关信息,相关情况以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电话
地点:水声楼304室水声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及申诉电话:0451-82569510
附件:所有材料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http://yzb.hrbeu.edu.cn/2023/1115/c3261a319157/page.htm
水声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