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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1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5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制期限内我院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含2026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治立场端正;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

4. 2026级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在校生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三、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备齐相关材料后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内容核查,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校学工处。

(三)学校复核审批:学校学工处组织集中复核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材料填报及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需提交《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表格除本人手写签名外,其余所有内容均需电脑打印填写,具体填报规范如下:

(一)学生类别:根据个人在读学段,在对应类别方框内勾选“√”

(二)曾获奖励情况:如实填写上学年获得的各类奖项,清晰注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获奖级别(示例:20235月,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三)申请理由:涵盖个人政治思想、日常表现、学业情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内容,字数控制在80300字之间;

(四)院(系)审核意见:由学院统一填写,将结合学生个人综合表现体现个人特色,字数约50字。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位申报学生于2026913日前,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本人所在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咨询联系人:段云佳

联系电15663741101

六、其他说明

请各位申报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填报规范如实、完整填写表格,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及获奖资格。

特此通知。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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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