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以及省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和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表2.1 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以及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奖项 | 电子信息工程 (水声) | 水声工程 | 海洋信息工程 | 总数 |
校优秀毕业生 | 6 | 8 | 3 | 17 |
省优秀毕业生 | 3 | 5 | 2 | 10 |
表2.2 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入围名额
奖项 | 电子信息工程 (水声) | 水声工程 | 海洋信息工程 | 总数 |
入围人数 | 8 | 11 | 4 | 23 |
三、评选标准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30%。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7)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省内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2.申报校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居所在专业前20%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不少于五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获得不少于两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并获奖。
3.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四、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不参评。
2.所有申报同学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优秀毕业生的报名以及佐证材料的审核。
3.报名结束后进行入围公示,若报名人数超过入围人数,则按照学生材料进行初评,初评后确定入围人员。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组织入围人员进行集中答辩。
4.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以及省优秀毕业生的推荐结果根据评委答辩现场打分确定。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申报者需填写《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同时将《审批表》中提及的各类成果及奖项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5月8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邮箱:shuishengpjpy@163.com。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命名为:“专业--姓名”。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六、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小组,负责优秀毕业生的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贾刚担任,成员由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当选者要配合学院做好后续宣传工作。
2.如果佐证材料中有任何造假行为,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六点,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处分期限内不得参加各类荣誉、奖励和奖学金的评选。
附件1 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水声工程学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