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的通知》要求,做好水声工程学院2024-2025年度校“五四”评比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内容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支书”;
(三)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共青团优秀新媒体平台”“共青团优秀新媒体传播个人奖”;
(五)“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志愿服务标兵”;
(六)“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团队)”“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团队)”;
(七)“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团队)”。
二、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申报:各奖项均以个人或组织为单位申报。各奖项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各奖项名额分配见附件2。
符合条件的申报非标兵奖项的学生、团体填写附件3中对应汇总表。其中优秀共青团干部本科生各支部推荐不多于1人。请于4月4日18:00前,由各班级团支书汇总,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符合条件的申报标兵奖项的学生、团体填写附件4中对应推荐表,另需提交1000-1500字事迹材料,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相关材料请于4月4日18: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邮箱shuishengtw@163.com,材料命名为“奖项名称+学号姓名”。
2.资格审查:学院团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组织评审:学院团委根据各奖项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拟推荐名单。
4.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奖项拟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每名学生限报一项个人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二)上一年度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书”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原奖项。
(三)除个别特别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之外,原则上2024级本科生不列入本次评优范围,在水声学院团委考察满1年的2024级研究生可参评。
(四)若出现报名奖项报名人数不足等情况,学院团委将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补充报名工作。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水声工程学院团委。
联系人:徐滨玥
电话:15046006105
附件1:2024-2025年度“五四”评比表彰评选条件.docx
附件2:各奖项名额分配.xlsx
附件3:各类非标兵奖项汇总表.doc
附件4:各类标兵奖项推荐表.docx
水声工程学院团委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