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教职工考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字[2010]32号)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绩效津贴改革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及岗位业绩津贴核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对象为2014年7月前学校聘用的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包括聘期内的柔性引进人才,名单另发)及合同制1类人员(其他合同制人员及专职科研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须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并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考核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 (二)柔性引进人才由所在院(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三)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内人员,应针对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内相关工作任务情况及取得效果情况进行考核。 三、时间安排与上报材料 (一)各院(系)须在12月18日前将柔性引进人才的考核报告(包括考核过程、结果及公示情况,年度工作量核算情况,建议发放酬金情况)、柔性引进人才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年度工作量核算明细等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aiyun@hrbeu.edu.cn。联系人:高山、白云,联系电话:82518061。 (二)各单位须在12月25日前,根据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完成本单位岗位业绩津贴核算工作,并将本单位业绩津贴发放明细(附件2)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薪酬管理办公室,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ylzk@hrbeu.edu.cn。联系人:刘岩、李中英,联系电话:82519751。 (三)各单位须在2015年1月9日前将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及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登记表(附件3)、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5)等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聘用与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fan1@hrbeu.edu.cn。联系人:付跃军、杨帆,联系电话:82519854。 (四)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内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四、其他说明 (一)为探索和改进考核工作模式,学校将重点对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跟踪,教师须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总结和公开述职。 (二)各类总结及考核材料中不得出现涉密内容。 (三)为保证考核质量,学校将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四)对本年度工作中出现过失,被学校通报处理的人员,其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学校相应处理意见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