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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快讯

关于转发申报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5-01-1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已启动,相关要求有所变化,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一、省科技奖励项目必须经推荐部门、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提名人推荐,其中提名人推荐项目仅限于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同时必须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31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31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3131日前)。

二、推荐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4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如果是上一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未授奖的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三、推荐项目要严格按省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219.147.168.104/),认真填写《201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自行在“word”下编制表格或下载空白表格填报无效。省科技奖励相关的文件、推荐工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说明等均可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219.147.168.104/)进行查看和下载。

四、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必须从申报系统中直接打印,与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作为原件的一份在右上角注明“原件”。为了减少材料的篇幅,书面版推荐书和附件(除提供的原件外)必须双面打印和复印。

五、推荐奖励项目的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要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各奖类的填写要求。推荐软科学奖励项目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类的填写要求。推荐奖励项目要求提供的《应用证明》、《院士/提名人推荐意见》必须使用省奖励办制作的表样。

六、其他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荐奖励项目材料,将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网上推荐时间为2015112日至22日。

请大家尽快按要求准备材料。

联系人:王发银 82589496 王伟 8251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