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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快讯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9-19      点击数:

各位老师:

2018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省基金作为我校基础研究培育累项目,一方面支持我省基础研究建设及地方经济发展,一方面为我校培育高水平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骨干人才,提供资源支持。各单位在遴选省基金项目过程中,选题应兼顾地方需求并切合我校十三五期间提出的“十大科研发展方向”;着重扶持突出学校特色优势并具有前景的研究项目。申报渠道为省科学基金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学校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17:00时止。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科研院所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工作经历;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支持与大力发展“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云计算、机器人、重型数控机床、石墨新材料、高端石化、清洁能源装备、生物医药七大产业集群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聚焦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瞄准国内外科学前沿,对我省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装备等领域有重大创新的技术问题开展研究。紧紧围绕我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先支持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申报的应用研究,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和科技企业联合申报的应用研究,并要求完成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转化和省内产业化前景。

2.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支持科技人员从事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尤其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前沿性、创新性应用基础研究。

2.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重在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助力其成长为各研究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2.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男性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1.支持在国外已有较好研究基础,回到我省工作的科技人员,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科学问题自主选择,促进留学归国科技人员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

2.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2018年1月1日计算,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能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未满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时间安排

9月22日院系提交申报清单,9月26日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完成初稿填报,学校进行审查),9月29日完成所有修改并且网上提交终稿,同时院系需提交对外交流审批表后附申报清单。

三、其他要求

1.为了充分发挥省科学基金的育苗和引导作用,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省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各类基金项目;承担过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一次,承担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次,面上项目结题后必须间隔1年申报(2016年9月30日之后结题不可申报)。申请人的课题连续二年申报省科学基金没有立项,应间隔一年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除外)。对没有按计划任务书签订的验收日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受理申报。

2.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请经费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6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6万元。

3.限项申报,面上、青年、留学归国名额根据2017年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立项数量进行配比,名额下发给各学院科技办;杰青和重点项目学院上报名单,学校统一申报。

4.申报时请仔细阅读申报说明,需要匿名的内容请务必隐去。关于申报资格的证明,如身份证、职称证明、学位证明和留学证明必须上传彩色扫面件。

5.该类项目为网上申报,除省杰青项目外,均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仲崇娜

联系电话:0451-82589081

省科技厅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32807 18704603682

业务咨询电话:0451-82632603

2018年科学基金申请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