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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院党字3号-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安排

日期:2016-09-20      点击数:


 

院党字【20163




关于本学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哈工程党发[2016]14号)及《关于集中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哈工程党发[2016]26号),现将本学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1.9月底前,以“自觉用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积极投身、推动学校‘双一流’的建设”为主题组织讨论,并结合讨论内容采用“党员自我教育与支部集体活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一次以“三个重温”为主要内容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回望来路、不忘初心,立足岗位做贡献,事事处处当表率,时时刻刻做先锋。

2.10月底前,党支部书记、支部先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一次党课。党课结束后,及时将党课主讲人提纲、党课学习纪要(应包括支部党员数、参加党课人数、缺席人员名单等)、党课课堂照片交至学院党委。

3.11月底前,以“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三海一核’特色办学理念,为办学特色体系化建设年献计献策献力”为主题组织讨论。党员必读书目《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战略学习读本(党委宣传部编制)》。

4.12月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会上,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将对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给予指导。各党支部要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征求意见,工作、作风评议,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等环节进行,保证会议质量。会后及时上交党员党性分析汇总材料、专题组织会纪要(应包括支部党员数、参加人数、缺席人员名单等)至学院党委。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评议结束后,及时上报党员测评结果、党员评议等次、优秀党员名单、不合格表现党员名单及情况说明等至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汇总上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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