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水声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水声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贾刚
副组长:芦雪松
组员:段云佳、梁希硕、王浩宇、王山、张裕、班主任代表
二、评定原则
1.学院以《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为指导,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持评定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评定对象范围内,以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为优先原则评定,做到各专业、各班级的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参评。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兼得。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的申报评定:
(1)评奖期限内必修课初次考试不及格者;
(2)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
(3)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名额根据学院名额和评选年级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小米奖学金 | 中国船级社奖学金 | 中国银行奖学金 | 比亚迪奖学金 |
2023级 | 6 | 10 | 1 | 0 | 2 | 1 |
2024级 | 8 | 11 | 1 | 2 | 1 |
2025级 | 8 | 11 | 1 | 2 | 1 |
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2023级和2024级按专业分配,2025级按年级分配,名额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年级 | 电子信息工程 (水声) | 水声工程 | 海洋信息工程 |
2023级 | 2 | 3 | 1 |
2024级 | 3 | 4 | 1 |
2025级 | 海洋信息工程(兴海领军班) | 水声工程类 |
1 | 7 |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
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23、2024、2025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申报者2025-2026学年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必修课均为一次性通过。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金额:6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23、2024、2025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品学兼优,原则上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在80分以上,必修课均为一次性通过,且至少在2026年春季学期至今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社会奖学金评选条件
1.奖学金种类及奖励金额
(1)比亚迪奖学金
奖励标准:10000元/人。
(2)小米奖学金
奖励标准:5000元/人。
(3)中国银行奖学金
奖励标准:5000元/人。
(4)中国船级社奖学金
成绩优秀奖学金,2025级学生2名,3000元/人;
持续进步奖学金,2024级学生2名,3000元/人。
2.申报条件
各奖项评审条件参照学校公布的通知。
六、评选方式及要求
1.采用自愿申报、集中审核、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上报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国家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进行学院集中答辩,根据各奖学金评选条件和2025-2026学年综合成绩,按照名额总数不低于120%比例确定入围答辩人数。答辩前,公示报名情况。答辩后由评委现场采用无记名打分的方式确定答辩成绩,再将综合成绩和答辩成绩按照7:3的系数加权计算得到最终成绩。答辩后,按答辩成绩分年级排出综合名次,各年级优先足额录取国家奖学金名额。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获奖者自动取消兼报的其他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4.待此阶段前的奖项全部评选结束后,面向全体符合条件的学生开放名额(含此阶段之前所有落选的学生),启动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奖落选所有年级学生中,按答辩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比亚迪奖学金名额。若各年级参评过此前其他奖项但落选的学生人数多于或恰巧对应奖项名额,不组织第二轮答辩,直接确定人选,按照先前答辩成绩依次选择奖项;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奖项名额,组织第二轮答辩,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5.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加本次评选。
七、报名方式
1.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申报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同时将《申报表》中提及的各类成果及奖项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9月1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huishengpingyou@163.com。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命名为:“年级—姓名—申报奖项”。纸质版《申报表》于2026年9月18日17:00前交至学院本学年辅导员处。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各申报表中所填各类奖项应均为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所获得。
3.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布进入答辩环节学生名单。
4.咨询及投诉电话:0451-82569500。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表.doc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水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