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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水声工程学院2024年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春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4-04-26      点击数: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修订)》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对象

春季学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面向本校202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含休学跟随2023级上课的2022级硕士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荐免试。被录取考生将在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并获得博士学籍。

二、招生计划

除普通招生计划(包含学术型及非定向工程博士)外,学院还获批“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在职工程博士”“与汉江实验室联合培养计划”“科研博士”“与军科院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

三、选拔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 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科学评价。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加强对考生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三)坚持质量为先。健全招生选拔机制,严格考核标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四)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六)报考各类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同时满足相应专项招生简章中的报考要求

(七)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需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五、申请程序

(一)公布成绩排名

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学院公布本单位相关年级的硕士生成绩排名及核算依据。成绩排名作为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导师考核

凡符合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填写《硕博连读生申请和导师考核表》,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并由申请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考核通过、同意接收后方可网上报名申请。

报考导师以适当方式对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填写考核记录,并结合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对于存在多名考生申报情况的,导师应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排序。

(三)网上报名

导师考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yjszs.hrbeu.edu.cn)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和学术成果情况。打印《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和《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按照《硕博连读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在《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指定位置明确填写“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意见,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须认真准备相应材料并按顺序将电子版材料上传研究生报名系统,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受理。

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五)复试

1、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1名秘书进行复试过程记录及数据统计等工作;设监督人员1名,对复试全环节监督,对考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及时反馈。

3、复试内容:

复试应充分参考考生课程成绩排名,并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的考察。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对于成绩排名后30%或有硕士阶段不合格成绩,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申报,但同时须提供导师对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

研究生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研究生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受理不少于2项;

研究生阶段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有效排名)或国家(国际)级科创活动竞赛奖(有效排名)1项。

④其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较好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较大贡献、解决国防需求等显著成果,提供佐证及情况说明,须经学院审核确定。

以上文章和专利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且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同组专家须按照评价标准同时独立打分,确保打分结果客观、准确。对于分组考核的学科,要提前统一评价标准,保证打分尺度一致。 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需至少保存 3 年。评分登记表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完备。

(六)专项计划考生

对于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与军科院、汉江实验室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2)海南专项计划,按南海创新发展基地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3)在职工程博士应结合考生工程实践经验和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重点考察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素质和潜力。考核环节应邀请企业专家参与。

(七)复试结果公示及报送

学院在水声楼3楼综合办公室对面的公示栏中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复试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申诉机制

学院须公布监督和举报电话,在招生工作全程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对考核结果存有疑义,可提交书面申诉报告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考核,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解答和受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院长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技术保障组、 资格审查组、各学科复试考核专家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博士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实行回避制度

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招生的相关工作。

(三)落实信息公开

博士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规范材料存档

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应均保存可复查的原始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存储介质在学院留存3年。录取考生的《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在学院留存5年。

八、其他要求

(一)博士生导师的全年招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原则上不可超过学校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

(二)“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应充分利用这种方式,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报考。

(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将于入学后取得博士生学籍,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待遇,其硕士生资助自行终止。若申请人中止博士学业,须返还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差额部分。

(四)高年级硕士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可在博士入学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否则不再允许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参加“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六)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经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

(七)有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海南专项、与汉江实验室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的博导须先保证完成专项招生计划。

(八)根据学校出台的新版博士资助体系文件要求,导师招收的第3名及以上博士生,建议申报科研博士。

(九)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有考生本人承担。

九、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024年4月23日前

申报者到学院教务办查询成绩排名。成绩核算依据《2024年度硕博连读资格成绩排名计算规则》进行。成绩排名结果应通知到招生导师,并作为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2024年4月23日-5月10日22:00

导师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考生通过网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024年5月1日前

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工作方案

2024年5月11日-5月19日

学院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需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春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

2024年5月20日

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申请人可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学院教务办查询本年度招生简章、成绩排名等相关信息,登录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进行报名,相关情况以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电话

地点:水声楼302室水声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及申诉电话:0451-82519500

附件:所有材料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http://yzb.hrbeu.edu.cn/2024/0419/c3275a32429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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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声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6日